6165cc金沙总站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发【2015】74号)文件精神,我院成立了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公示如下:
组 长:哈斯巴根 恩和巴雅尔
副组长: 红 雨(常务) 毕俊怀 莎日娜
成 员:田睿林 苏亚拉图 卢 萍 王铁娟 张艳英 达 来 韩文娟 张 斌 李 敏 吴 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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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8日
6165cc金沙总站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(暂行)
为进一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,规范转专业管理,根据《内蒙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》和《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基本原则
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、志向和基础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。同时,专业调整还应根据经济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,体现有利于学生就业的原则。本科学生转专业必需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,在学院开设专业范围内,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。
二、适用对象
本规定的适用对象见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发【2015】74号文件相关条目。
三、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人数及相关规定
1.学院教务办公室对提交的转专业学生情况进行汇总,根据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为生物科学专业(蒙)11人、生物科学专业(汉)11人、生物技术专业10人、生态学专业8人。
2.学生转专业时,学院内部进行转专业的,一般编入同一年级;跨学院转专业的,可根据学生意愿编入同一年级或下一年级。
3.学生遵纪守法,无违纪违规行为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:
(1)2015-2016学年考试成绩总分在全班前1/2的学生。
(2)2015-2016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及格以上。
(3)有特长者。
四、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(8月29日-9月9日)
1.学生填写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》,提出转专业申请。
2.学院指定专人开展转专业咨询。
3.学院接收、汇总学生转专业申请。
五、审核、选拔、公示与报备(9月10-9月23日)
1.学院对拟转入学生申请进行审核、选拔。若申请转入的学生获得转入资格的人数超过最大接收人数,按2015-2016学年在本班级成绩排名系数(班级人数/班级排名)由高到低依次录取,若有并列者择优录取。
2.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,公示期3天。
3.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(报领导小组办公室)
六、办理转专业手续(9月26日-9月30日)
1.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。
2.调整转专业学生课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