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,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,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(校发[2017]17号),决定开展我院2019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1. 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
2. 2016级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
3. 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
4. 2018年考核延期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。
二、考核时间
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。
三、考核办法
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通知(http://yjsc.imnu.edu.cn/info/1068/2304.htm)。
四、考核结果及处理
中期考核合格者,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;中期考核不合格者,由考核小组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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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28日